自2007年“四川省第四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”以来,四川省的篆刻艺术有了长足的进步,为全面展示当代四川篆刻艺术成就,进一步推动当代四川篆刻艺术的发展,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13年8月举办“四川省第五届篆刻艺术作品展”。为此,特面向全省公开征稿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展览名称:四川省第五届篆刻艺术作品展
主办单位:四川省书法家协会
展出时间:2013年8月
一、征稿范围:
年满18岁以上的四川省篆刻作者均可投稿。
二、征稿要求:
1.篆刻作品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;
2.每位作者须投寄近期新作六至八方,其中不少于二方印附边款;
3.来稿一式两份,作者自行设计制作印屏并题签。印屏为统一规格: 66×45cm,竖式,因展出为统一装裱,故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印屏不予评选;
4.请投稿信封左下角注明“省篆刻展”字样;
5. 每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,请勿在信中夹寄,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。限于人力,所有投稿作品不退稿。(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为本次展览参评费)
6.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手机号码等。为便于准确登记,及时联系作者,请另填写《四川省第五届篆刻艺术作品展投稿登记表》(附后),连同身份证复印件、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。
三、作者权益:
1.获奖及入选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(创作奖)、入选证书、作品集两册;
2.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免初评(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省会员”字样);
3.非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选本展,具备加入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;
4.拟评出创作奖作品10件,
获奖提名作品5件,评选后,获奖作者将另行通知寄送书法作品一件及参展作品原石。本展展出作品原石归作者所有,展出结束后,原石将全部退还作者。
四、作品评选:
1.本届大展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进行评审,评审分为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个阶段;
2.展览由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负责评选。
五、截稿时间: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,截止日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。
六、其他事宜:
1.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;
2.主办单位对所有来稿享有使用权和出版权;
3.凡投稿参加本展者,视为作者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;
4.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四川省书法家协会。
七、投稿及汇款地址: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(四川省书法家协会) 、
邮政编码:610012
联系电话:(028)86781746
收稿人:钟宣秋 收款人:唐昊
四川省书法家协会
2013.4
四川省第五届篆刻艺术作品展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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